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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主要亮点
2023年05月08日 20:22 访问次数: 作者:

新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2023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修正)具有以下亮点: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条例》 第三条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写入地方法规。

二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写入地方法规。

三是严格安全责任规定。《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等各类功能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求企业建立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警示约谈和事故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制度,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四是对标现代化新要求。《条例》明确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和管理数字化转型,扶持技术含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要求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字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字化水平。

五是汲取事故惨痛教训。针对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来的出租改变建筑结构用途的危害、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质量整治空档和危险作业管理空档,《条例》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布局或者使用性质,要求危险作业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安全作业规程和应急措施,作业前检查所有工具设备、自身防护用品和周边环境,不能保证安全的,不得进行作业。

六是鼓励社会监督举报。《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政务便民热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来信来访等各种途径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并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完善受理、核查、移送、督办、处理、答复等处置流程,及时处理报告或者举报,并对报告人、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七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条例》根据修正内容增设了行政处罚,将原来规定的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事项,在修改时把“可以”删除,对限期改正要求同时并处罚款,并适当提高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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