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者按: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指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为更好地学习《准则》,深刻认识这几种“主义”的严重危害,从今天起,我们将陆续推出7篇“学《准则》 说‘主义’”体会文章,敬请关注。
个人主义表现因人而异,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把组织放在心上,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成就“伟大事业”,实现个人价值,就要把个人融入到组织中来,把自己百分之百交给组织,任何时候都要听党的话、跟党走。
“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对个人主义的刻画,毛泽东同志这句话最为经典。
组织安排的事,与己有利抢着干,与己无利就躲远;组织任命的职务,老觉得亏了自己,与个人“贡献”不符,动不动就闹情绪、撂挑子;组织作出的决定,口头上说得很漂亮,执行时却做“选择题”,讨价还价,甚至拒不执行……个人主义表现因人而异,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没有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把组织放在心上,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个人主义的危害巨大。一人获利,组织要牺牲百倍甚至千倍的利益:有的为了蝇头小利,将成千上万的国有资产打了水漂;有的为了一己好恶,重用了无德无才之人,败坏了选拔干部的风气;有的把个人标准当成做事的出发点,有的甚至突破了纪律底线……凡此种种,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从主观上找原因,无非是“最卑鄙的个人主义”。无论什么时候,这些都是我们党坚决反对和抵制的。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服从安排不讲条件、执行决定不打折扣是起码的要求。党章将“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列在“四个服从”之首;《准则》也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大量事实表明,把组织放在心上,服从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个人就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相反,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就如无源之水,最终难免走上歧路。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永不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成就“伟大事业”,实现个人价值,就要把个人融入到组织中来,把自己百分之百交给组织,任何时候都要听党的话、跟党走。邓小平晚年时,女儿曾问他长征是怎么过来的,他的回答只有三个字:“跟着走!”正是千千万万共产党人始终相信党、依靠党,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定,我们党才能逐步发展壮大,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
换个角度说,我们党历来讲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组织重视每一名党员的切身利益,精心培养帮助其成长进步,提供平台让其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机遇让党员的雄心壮志能够落地。钱三强服从组织决定,将工作重心从科研转移到行政事务上,以个人成果的减少换来了新中国“两弹一星”事业的大发展,“两弹元勋”的至高荣誉就是组织对他最好的褒奖。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8800多万党员,每名党员都时刻牢记“咱是组织的人”,聚沙成塔,集腋成裘,那将是一支多么伟大的力量!(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