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我院坦桑尼亚公司物资清关工作顺利结束,两个满载生产生活物资的集装箱由坦桑达累斯萨拉姆港口运往姆万扎省生产物资储备基地。
针对今年物资清关工作的变化,坦桑公司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为尽快完成清关工作,公司商务人员迅速制作了英文版物资装箱单、发票等资料,积极与坦桑能矿部、海关署等政府人员沟通和交流,最终拿到了关税和增值税的免税批准函。但此刻清关工作遇到了一个新难题,自2013年2月,坦桑尼亚标准局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货物装船前的商品检验证明。面对这项规定,商务人员认真学习该法律条例,研究法律,积极了解申报商检证明的程序和所需资料。并向坦桑标准局进行申诉,阐明我公司所运输物资属于生产设备,并非用于销售的商品,最终免除了提供商检证明的程序,顺利通关。
物资清关工作圆满完成,有力保障了项目野外生产作业正常开展。同时,坦桑公司商务人员积累了更多的清关经验,为下一次清关工作的到来做好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