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我院坦桑公司在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市签署了铀矿收购协议。收购协议涉及4个铀矿探矿权,总面积约750平方公里,勘查区位于坦桑尼亚南部鲁夫马省纳姆吐波市。
2013年10月份,铀矿权持有人向我方表达了出售铀矿探矿权证的意向,副院长王建光和坦桑公司常务副经理李旭庆自此开始围绕铀矿权收购事宜展开了长达10个月的谈判工作。期间,双方针对矿权收购价格、持股比例、合作勘查模式等多次交换意见,谈判会晤达30多次,合同修改10多次,在双方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下,最终成功签署了铀矿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坦桑公司在实施矿种多元化的道路上迈开了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