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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学习新《测绘法》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2017年07月05日 11:36 访问次数: 作者: 王珂 李靖

近日,测绘分院认真组织学习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新修订的《测绘法》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新法共10章68条,分为总则、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基础测绘、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测绘资质资格、测绘成果、测量标志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比原法增加“监督管理”一章。

此次测绘法修订明确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立法宗旨,贯彻了“加强共享、促进应用,统筹规划、协同指导,规范监管、强化责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原则,重点针对我国地理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进行了修改完善。如测绘分院新蔡、鄢陵等地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项目,封丘、平原示范区、泽州、武陟等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项目,郑州市地名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为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在测绘资质证书续期换证工作依据“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原则,简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测绘法的颁布,为测绘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

测绘分院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新《测绘法》及《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方案》等,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法必依,时刻把“法律”的规定牢记心间。同时通过在单位办公楼门口悬挂条幅、布置展板等形式,确保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贯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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