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为名给领导干部送钱、行贿,披着友情外衣提供全方位“贴心服务”、进而提出非法要求……近期曝光的党员干部被“围猎”案例,不仅揭开了“围猎者”温情面纱下的真实面目,也警醒党员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炼就火眼金睛,识破“围猎者”的“陷阱”“招数”,廉洁自律走好从政之路。
比起赤裸裸的直接送钱送物,不法者的“围猎”往往经过精心装扮。有的隐藏在日常生活、友情或亲情等外衣之下,以“朋友”之名吃请送礼;有的走迂回路线,从领导干部身边人入手,步步为营将其套牢;有的“投其所好”赠送奇珍异玩,想方设法满足领导干部的癖好;有的“温水煮青蛙”,不看短期回报,而是放长线钓大鱼……为了成功捕获“猎物”,“围猎者”的手段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
然而,世界上哪有无缘无故的“送”?看起来很美的“馈赠”,实为涂着蜜糖的毒药、饵料。“围猎者”真金白银的付出,必然要看得见回报、拿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在一起警示教育案例中,一名不法商人直言不讳地说:“从我们的角度,我们就是猎人,这些领导就是猎物。”一些人之所以挖空心思“围猎”领导干部,就是因为通过正常途径远不能满足他们的欲壑,企图获得超常暴利,于是谋求通过不正当手段达到目的。可见,“围猎”的本质是“围猎”公权力,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
面对不法者的“围猎”,党员干部本应保持定力、拒之门外,然而一些干部却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今年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中管干部中,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和北京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伟等人就被指“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更有甚者,已经不满足于被动等待“围猎”的状态,而是主动踅摸被“围猎”的机会。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的党纪政务处分信息中出现这样的表述,“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从甘于被‘围猎’到主动求‘围猎’”。梳理近期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发现,在资源、金融、工程、司法等多个领域都能看见“围猎”与被“围猎”交织的影子。
是“围猎者”手段太“高明”,令党员干部防不胜防吗?是被“围猎者”鉴别力不够,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吗?相比于个别人一开始没看透,更多的恐怕是不想看透、不愿看透。有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视为无物,交往应有的原则、规矩全然抛诸脑后;有的虽然知道自己的做法突破了底线,却天真地幻想着“你知、我知”,以为只要行贿人不说、自己不说,就没有人知道权钱交易的丑陋真相。然而,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铁关系”看似牢固,在党纪国法面前却不堪一击。许多违纪违法干部直到身陷囹圄才醒悟,行贿人信誓旦旦的“保证”根本不可信,纪法面前没有人会帮你隐瞒。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围猎”,是放弃原则、缴械投降,还是规行矩步、直道而行,这是不能含糊、必须作出选择的必答题。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提高鉴别力、识破“围猎”手段只是其一,更关键的在于拧紧“总开关”,确保不被歪风邪气侵蚀。如果自身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做人不逾矩、办事不妄为、用权不违规,能够严格管好身边人,“围猎者”再怎么挖空心思、花样翻新,也不过是徒劳。相反,如果把理想信念当作虚无缥缈的东西,任由内心的贪念和私欲占了上风,被人视为“猎物”、进而捕获就在所难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