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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责任链条 防止“带病提拔”
2016年09月09日 14:38 访问次数: 作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梁建强 孙铁翔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一系列制度设计将夯实责任链条,织密防范“带病提拔”之网。

梳理近年来一些“落马”官员的轨迹以及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反馈不难发现,“带病提拔”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带病提拔”不仅腐蚀吏治生态,有违社会公平公正,也冲击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影响党的干部队伍形象。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知人善用,离不开完善、系统的“知人”“识人”体系建设。《意见》明确要求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现,及时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现、重要情况和群众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这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考察方向、细化了考察要求。

“尚贤者,政之本也。”干部的选拔任用,有着严格的规范与要求。“带病提拔”时有出现,关键在于把关不严,对相关规定的执行“打了折扣”。防止“带病提拔”,需要严格落实《意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根除“带病提拔”,责任链条必须夯实。选拔任用干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各地应按照意见要求,厘清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等,环环相扣,形成遏制“带病提拔”的牢固防线。

与此同时,也要强化追责问责。“拔出萝卜带出泥”,一方面,严惩“带病”者,让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处罚;另一方面,应依照纪律处罚失职“把关者”,形成警示效应,匡正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风气。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改革攻坚进入关键期,选出一批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尤为重要。各地应以《意见》出台为契机,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让更多谋改革、促发展、有实绩的干部脱颖而出,成为改革的“中流砥柱”。(新华社记者 梁建强 孙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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