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2018年01月22日 17:13 访问次数: 作者: 院纪委摘录

一、定义: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二、三类公开主体:

1.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

2.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3.党的工作机关、党委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等

三、四项公开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发扬民主

坚持积极稳妥    坚持依规依法

四、党务公开内容

两大板块:党的领导活动、党的建设工作

四个细化:1.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

2.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

4.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

非公开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

五、党务公开范围

1.向社会公开

2.在全党公开

3.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

4.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确定公开范围的主要依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等

六、党务公开程序

1.提出: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审核:党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党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党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4.实施:党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七、党务公开方式

1.在党内公开: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

2.向社会公开: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

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

探索建立统一的党务信息公开平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河南省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2021-2022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56号 电话:0371-55156812 传真:0371-55156812
网站备案号: 豫ICP备2022017769号-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8/27 08: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