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来往走动,人之常情。但对于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如果拿捏不准“人情往来”的尺度,以“过节”为名,搞权钱交易,“人情往来”就会变成“人情贪腐”。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党员干部要知道,一些人之所以每逢佳节便聊表心意、献上殷勤,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更要清楚,“节日腐败”就算披着马甲,也躲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逃不过党纪国法的惩处。
“节”字引申义为节省、节制。作为以“节”命名的时光,“节日”本是让人进行自我约束的特定时间。身心可以放松,但底线原则不能松动。节日不是放松纪律要求的借口,人情也不是腐败的掩护。党员干部须清楚,在任何时候都要绷紧纪律之弦,不能放纵自我,才不会在年货特产的“意思意思”中失了原则,在“节日习俗”的麻醉下忘了界线。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孟庆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