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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以公,方得贤才
2018年12月17日 11:18 访问次数: 作者: 院纪委摘录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国以任贤使能而兴,弃贤专己而衰。”如何聚人才、得贤才,是各级党组织都应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

日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公正用人。用人以公,方得贤才。”这深刻地告诫我们,只有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才能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公正用人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组织路线上的体现,应该成为我们选人用人的根本要求。“政者,正也。”凡选人用人,重在公正。坚持公道正派,贤才就会纳入视野,因为优秀人才好比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而且群众多有公论,是很容易被发现的。正所谓,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公正用人,就会集聚大批拔尖人才,反之,就会万马齐喑,鲜有成事之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狠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树立了公正用人的鲜明导向,众多贤才能人走上各级领导岗位,赢得群众普遍认可。然而,也有少数掌握选人用人权力的领导干部反其道而行之——有的视野很窄,不愿五湖四海、“网罗天下英才”,只愿选用身边人;有的搞“为人择官”那一套,人是选出来了,却不能胜任岗位;有的视人事权为禁脔,私相授受,大市私恩。如此这般,岂能选出“四铁”干部、“三严三实”人才?到头来,只会误人误己误事业。

公正用人,公在公心。有公心,就容易发现人才、选到人才。一旦私心为上,就会把选人用人作为谋利的工具,看重的不是贤才而是背后的交易,再优秀的人才也入不了“法眼”。公心归根到底是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只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公平对待和使用干部,才能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

公正用人,公在事业。事业是贤才实现价值的舞台,也是拴心留人的平台。有了事业支撑,才能让贤才有用武之地。那种把人才选上来,却不分配好的岗位,不提供好的创业保障,也不是爱惜人才、公正用人。真正的公正,就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人岗相适。

公正用人,公在风气。良好的政治生态,是选好人、用好人的根本保证。只有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住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把政治生态搞清明,才能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不断涌现出来。

进入新时代,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迫切需要一批又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贤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必须更加注重公正用人,真正把那些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及时选出来用起来。如此,不仅是人才之幸,更是党和国家事业之幸。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桑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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