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共立案28.6万件,处分24万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9.8万人次,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19.2万人次、2.7万人次和2.8万人次。不难看出,高压态势一如既往、抓早抓小驰而不息、“四种形态”深化运用,彰显了我们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权力具有逐利性和扩张性,一旦不受约束,便极易与金钱、利益交融,产生强烈的腐蚀性和破坏力,如洪水猛兽冲破纪律和法律的堤坝,让一些干部蜕化成贪火燎原、欲水滔天的腐败分子。可以说,权力本身就是最大的腐蚀剂,只要拥有权力,就可能有被腐蚀腐化的风险。只有从严监督制约,才能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滋生。尤其是,腐败和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因此,从严治理并非一蹴而就,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唯有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才能取得决胜。
从严管党治党、坚决反对腐败,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基本规律,也是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早在1926年,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的党史上第一份反腐文件,就明确要求对投机腐败的坏分子混入党内的现象必须高度警惕,并要求把这些人“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使党腐化,且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这一要求一以贯之、坚定不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顽强意志品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党的十九大后,我们持续保持严的标准、要求和定力,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不断巩固发展。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凸显出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成为我们党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已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之时。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党员干部时刻面临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从党的十九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看,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仍大有人在。一些典型案件更是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与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对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一点也不能低估。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注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还应看到,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最怕反腐初见成效却见好就收、半途而废。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顺应群众期待,持续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坚韧把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下去,不松劲、不停歇、不偏离。
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既要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持久战,更要把日常监督、作风建设做实做细做到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好干部成为阶下囚。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关键少数”,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保证在正确轨道运行。在严肃惩处的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捆住一些人乱作为的手脚,放开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手脚。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担当作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严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精度不降,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实现既定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白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