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3日我参加了在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举行的第51期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本次培训由省纪委举办,主讲人由省纪委各处室领导和省委党校的教授等组成,他们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多年,工作经验丰富,所讲内容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于各行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提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参加培训的学员有省地矿局、郑州市工商系统、浚县、淇滨区、洛阳涧西区、能源化工等几个地区(系统)共计3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
通过此次培训感到收获颇多,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更加深刻的理解,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结合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上的领导讲话稿认真学习,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更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敢于红脸出汗,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已,正人先正己,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一是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严峻形式和肩负的重要使命。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手段更加隐蔽,形式更加翻新,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不仅艰巨繁重,而且也倍受关注,同时面临被腐蚀被“围猎”的风险。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使命,但也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习总书记多次在中纪委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要求,一次比一次深入,一次比一次具体,态度一次比一次坚决。这是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做到政治忠诚,本人干净,敢于担当。
二是认识到要敢于执纪问责,强化日常监管,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首先纪检监察干部要转变执纪观念,改变老好人思想,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观念,敢于唱黑脸,不护短。做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要不怕得罪人,不怕挨骂。带队伍必须“严”字当头,不能让信任代替监督,坚持利剑高悬,坚守纪律红线,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现问题及早处理,敢于拉下脸,这种在问题初期不严重时表现的不近人情是对犯错误人的挽救和保护,使之不会由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当事人终将会为此而感激。在关键时刻拍拍肩膀、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能起到悬崖勒马的强大效果。
三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纪检干部也是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但从事了这一工作,就要时刻保持清醒,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正心修身,增强定力,经受各种考验,这样在执纪监督时才能腰杆挺得直。但“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守住纪律的底线,严明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自己摆进去,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四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每个纪检干部同时都是群众的“监督对象”。
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中纪委明确规定的“四个不准”要求,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这四个不准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划定了红线。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中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扎紧权力的笼子。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决实行零容忍,不姑息,不包庇,坚决拔“烂树”,清理门户。纪检监察干部要从魏健、潘峰等人身上吸取教训,引以为诫,照照镜子,出出汗,排排毒,要深怀敬畏戒惧之心,要对行使的权力心存戒惧,更要对组织心怀敬畏,做党的忠诚卫士。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足钙,强化党规党纪教育、绷紧弦,强化正面教育和反面教育、明是非,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总之纪检监察队伍是我党在新时期的护航员、宪兵队,这支队伍能否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干净担当,关乎我们党的事业能否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顺利实现,这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任重道远。
一直以来地勘行业自觉不属权力部门,不会存在以权谋私等违纪问题,纪检工作好似没有那么重要,但经过此次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后,发现我们同样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我们以往的认知中可能只是按照惯例进行,不算什么事情。这次省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可以说是对我们的当头棒喝,改变了我们以往对问题视而不见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可谓前所未有的繁重,压力也是显著增加。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上变被动为主动,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要求特别是案件查办的能力也随之有了更高的标准,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升执纪监督能力,锤炼过硬作风,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为地勘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